您好,欢迎来到天津巨昆律师事务所! 首页 | 联系我们

咨询热线:

022-59661119

137-5244-7822

如何进行减刑?

来源:网络作者:未知时间:2015-11-27

 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,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。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,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,裁定予以减刑。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。

 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,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;判处无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十年。


添加微信×

扫描添加微信